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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進行賠償

葉文斌在和歷承言談妥了以後,整個人都有底氣的。

和林夏說話的時候那個態度完全就跟剛才不是一個人。

“林先生,給你們造的損失,我們這邊都會按照合約賠償,至於其他方面,我們可能無法滿足。”

聽了這話林夏就覺得有點不能理解了。

他今天到這裡來,一共就提出了三點要求。

第一就是要求葉家對星天酒店進行賠償。

這次星天酒店的所有損失,都是因爲葉家對訂單的不注意造的。

所以理應是由葉家來進行賠償的。

而且當初他們也是簽訂了合約,發生了這種事以後,葉家還要賠償星天酒店兩倍的賠償。

按照這次的損失來說,兩倍的賠償就是八十萬元。

這第二點要求就是葉家更換對星天酒店的負責人。

這一點要求林夏覺得也是在可以理解範圍內的。

畢竟做出了這麼大錯誤的負責人,誰也不敢繼續用。

林夏是不敢再繼續用下去了。

他覺得以前的葉依然就很好。

葉依然以前負責星天酒店的訂單時,從來都沒有出現過錯誤。

林夏這次第二個要求,就是葉家將葉依然換回原來的位置,繼續擔任星天酒店的負責人。

這第三個要求,就是要求葉家承擔星天酒店後續廣告費百分之五十的金額。

經過了這次的損失,星天酒店肯定會流失不的客流量。

爲了挽回自己的名聲,投一定的廣告,那是肯定有所需要的。

星天酒店也不願意吃這個啞虧,將廣告費完全由自己出。

所以作爲這次事件的罪魁禍首,葉家有必要承擔百分之五十的廣告費。

這都還是星天酒店沒想怎麼着他們,不然讓葉家承擔百分之一百的廣告費也是應該的。

在正常人看來,林夏提出的這三個要求都不算過分,而且都在合理的範疇內。

但是卻被葉文斌給拒絕了。

葉文斌只承認第一點,第二點和第三點他是不願意接的。

他剛才也說了他們可以賠償,其他的要求接不了。

其實葉文斌接不了也是有原因的。

現在星天酒店的訂單是李曼在負責。

星天酒店的訂單是葉家目前最大的訂單之一。

如果把李曼換掉了,那就沒有更加合適的訂單拿給李曼來做。

最重要的是爲了把星天酒店這個訂單拿給李曼,葉文斌可是花了不的時間。

現在好不容易讓李曼做上手了,又讓離開,到時候李曼肯定要跟他鬧的!

所以這個訂單的負責人是不可能換掉的。

就算是要換掉也絕對不能換原來的葉依然。

葉依然現在這麼不聽葉文斌的話。

葉文斌正愁找不到機會,好好的教訓教訓呢!

要是再把葉依然換回原來的崗位,指不定還會讓葉依然覺得什麼事都沒有做錯。

至於第三點的廣告費問題。

星天酒店這樣大的酒店,每個月在各大上投資的廣告費都是上百萬。

這筆錢讓葉家負責百分之五十,也足夠直接讓整個葉家破產了。

尤其是林夏說的是後續的廣告費,而不是指的一個月。

是一個月的廣告費葉家都負擔不起,這個後續的廣告費到底要後續多長時間也沒人知道。

所以答應下來,完全就是給自己挖了一個大坑。

跳進去了就爬不上來了。

“首先這是因爲你們的失誤導致了我們現在的損失,所以賠償那是肯定的,而且我們合約上有寫,這是雙倍賠償,至於對於我們後續的影響也是應該由你們負責的,所以葉先生不答應我後面的要求,是不是有一點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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